环境基本法(摘录)
发布:1993年11月19日第91号法律第1条 本法的日的,是通过制定环境保护的基本理念,明确国家、地方公共团体、企(事)业者及国民的责任和义务,规定构成环境保护政策的根本事项,综合而有计划地推进环境保护政策,在确保现在和未来的国民享有健康的文化生活的同时,为造福人类做出贡献。第2条 本法所称“环境负荷”,是指由于人类活动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有可能成为不利于保护环境的因素。本法所称“全球环境保护”,是指由于人为活动而使全球变暖、臭氧层受到破坏、海洋污染、野生生物物种减少,以及给
2024-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