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八条 理事会主要职责是为理事单位提供科技成果转化和污染防治工作相关信息,促进各单位的交流合作,共同开展品牌活动,对内合作、对外服务。具体包括:(一)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的决策和工作部署,指导成员单位更好地支持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推动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二)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监督帮扶中的生态环境热点、难点及突发性问题,为理事单位提供交流与合作的共享信息。(三)对包括平台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平台重大事项提供咨询。(四)为有关生态环境技术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五)协调理事单位
2024-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