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庆市绿色低碳环保领域先进适用技术征集的通知

2026-10-23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绿色低碳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支撑作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现依托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绿色低碳环保领域先进适用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为重庆市筛选效果好、成本低、易推广的先进技术成果,搭建技术供需对接和成果转化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聚焦绿色低碳环保领域,重点征集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先进技术成果,主要技术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一)智慧环保。包括生态环境智能监测、大数据分析、碳排放核算与监管、智慧水务等。

(二)新能源技术。包括氢能、储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开发与利用技术。

(三)生态修复技术。包括土壤污染修复、水体生态修复、矿山生态治理等。

(四)污染治理技术。包括水、大气、固体废物(含新污染物)高效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具体涵盖:

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城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技术;工业企业及园区废水处理及资源化技术;畜禽养殖废水处理及资源化技术;黑臭水体治理及水体修复技术。

大气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工业烟气深度治理与超低排放技术;移动源污染治理技术;扬尘等无组织排放治理技术;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污染地块、农用地、工矿用地的土壤污染防控与修复技术;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城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有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新兴固体废物(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典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新污染物防治技术。

(五)资源循环利用。包括废旧物资高值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再制造等。

(六)其他绿色低碳领域创新技术。包括节能降碳、绿色建筑、低碳交通等相关技术。

二、申报条件

推荐的技术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2.技术持有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技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4.技术先进适用,能够反映所在领域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和进步水平,符合地方政府和排污企业的环境管理与治理需求;

5.技术成熟可靠,至少有1个以上成功应用案例;

6.技术经济性良好,易维护,建设运维成本较低;

7.技术知识产权清晰,无产权纠纷。

三、技术入库流程

(一)自主申报

申报单位按照自愿原则,登录国家平台(www.ceett.org.cn)申请专用账号提交申报材料(见附件),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

(二)技术评审

1.线上初审。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与国家平台共同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形式初审。

2.专家评审。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国家平台组织专家对技术进行严格评审,筛选形成拟入选技术清单。

(三)名单公示

拟入选技术清单将在国家平台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对公示的技术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并在此后10个工作日内实名提交必要证明材料;对公示无异议的技术,或经研究核正消除异议的技术,可录入国家平台技术库,并在国家平台技术专栏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生态环境科技综合服务专栏展示。

(四)政策支持

1.对于入选国家平台的技术,推荐参加国家平台各种推介对接和技术帮扶活动。

2.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将发布生态环境先进适用技术清单,鼓励开展应用示范。

四、有关要求

(一)请推荐单位高度重视绿色低碳环保领域先进适用技术征集工作,按时、高质量推荐符合要求的技术,并做好内容审核。

(二)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承诺提供的技术资料真实、有效,无知识产权纠纷,并承担所有因失实和知识产权问题而引发纠纷的一切后果。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 

联系人:涂莹燕  010-84665909

邮  箱:ceett@edcmep.org.cn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科技处

联系人:黄韵羽  023-89181803

 

 附件:1.国家平台申报操作指南

            2.推荐技术申报表

            3.《应用案例》信息填写表

            4.有关证明材料

            5.平台技术入库数据采集表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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