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市场基本框架初步建立,有效发挥了碳定价功能
今年4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指出,要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明确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的重要内容,并提出实行统一规范的行业标准、交易监管机制。 2011年,我国开始地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7省市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方试点十年后,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 在全国碳市场上市一周年之际,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
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