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7日,科技发展中心刘尊文副主任与来访的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张玉珍副院长一行进行了座谈,交流了海峡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创建的有关工作。
今年5月,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签署了《生态环境海峡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共建协议》(以下简称“协议”),遵循“先行先试、共建共享、合作创新、示范引领”原则,共建生态环境海峡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由科技发展中心和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双方就协议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年底前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成立福建省生态环境海峡成果转化中心,适时启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科技发展中心给予相应指导和支持;二是年底前在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上开设“海峡科技成果”线上专栏,筛选、评估和发布闽台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与修复及管理技术与需求,并进行试点示范;三是聚焦海峡两岸大气、水、固废、土壤治理等技术需求,精准识别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成因,推进水专项等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四是共同参与科技成果转化顶层设计、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机制等政策和标准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