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四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各直属单位,各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全国性行业组织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支持低碳技术应用和推广,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我部组织征集并筛选出一批先进低碳技术,编制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四批)》,包括6类共35项低碳技术,现印发给你们。附件: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四批)技术简介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19日(此件社会公开)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
2022-12-24

关于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 拟入库技术清单(第四批)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生态环境部《关于促进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的指导意见》,向地方、企业推广先进适用的生态环境技术,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技术筛选入库的公告》(2021年第2号),经形式审核、技术评审等程序,拟将“CGAS循环流化床煤气化技术”1项技术纳入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成果库。 现将拟入库技术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
2022-10-28

关于“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第二批) 评审结果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2年度“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计划》,发挥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受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委托,我中心针对“无废城市”建设技术需求,征集了一批先进适用技术,经评审,共有53项技术建议入选《“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汇编》(第二批)(见附件)。 现对“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第二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0日至9月5日,若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我中心。 联系人:刘皓 联系
2022-08-30

关于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 拟入库技术清单(第三批)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生态环境部《关于促进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的指导意见》,向地方、企业推广先进适用的生态环境技术,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技术筛选入库的公告》(2021年第2号),经形式审核、技术评审等程序,拟将“STCC 污水处理深度净化技术”等5项技术纳入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成果库。 现将拟入库技术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
2022-06-01

关于推荐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和《推行清洁生产近期工作重点》,强化清洁生产 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减污降碳和产业升级改造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地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需求,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计划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模式创新试点工作,针对不同审核对象,通过科学诊断分析、合理确定审核方式方法和技术路线,压缩评估验收时间、提高审核效率、节省审核费
2022-05-11

哪些能进入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生态环境部权威解读来了!

为积极引导金融资金投入,加强金融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精准支撑,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了《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 (以下简称《指南》)。 与目前正在运行的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相比,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有何不同?《指南》增设EOD模式入库的相关条件是有何考虑?对 入库项目的金融支持,如何与市场其他融资通道体现差异化或更具优势?近日,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相关负责人接受中国环境报独家专访,对《指南》作 进一步解读。 两个项目储备库相互补充、错位发
2022-05-11

关于同意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的通知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 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 委,国家开发银行有关分行,各试点实施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深入探索生态环境导向 的开发(EOD)模
2022-04-28

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我部会同有关 部门,根据各省份推荐情况,综合考虑城市基础条件、工作积极性和国家相关重大战略安排等因素,确定了“十四五”时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城市名单(见 附件),现予以公布。此外,雄安新区、兰州新区、光泽县、兰考县、昌江黎族自治县、大理市、神木市、博乐市等8个特殊地区参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一并 推进。
2022-04-26

关于推荐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生态环境部有关单位,有关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全国性行业组织及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落实《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 见》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作用,生态环境部拟编制《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以下简称《目录》)。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领域   (一)城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
2022-04-14

关于印发《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积极引导金融资金投入,加强金融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精准支撑,建立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我部开发了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管理 系统并已上线运行,制定了《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需求和有关要求,做好生态环保重大项目谋划和 储备。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刘昱涵   电话:(010)65645399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3月8日  
2022-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