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案例名称
河北国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辛集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验收情况
验收时间:2019年9月
验收结论: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变更说明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工艺流程
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含水率97%污泥,在污水处理厂内脱水制成含水率55%的污泥,运至本项目污泥库,污泥库屋顶及四周采用阳光板,加强水分蒸发,制成含水率50%污泥,后与辅助燃煤混配后通过给料装置送入流化床焚烧炉炉内。污泥焚烧炉炉膛内的整体温度保持在1100℃以上,停留时间2S以上,同时,控制炉膛出口的氧量维持在6-10%,保证烟气中可燃气体成分的完全燃烧。焚烧后污泥和煤释放出来的热能被余热锅炉吸收,转化为蒸汽的热能,送到汽轮机内推动汽轮发电机组做功发电,抽出部分做过功的蒸汽供给本项目冬季用热。
污染防治效果和达标情况
一期项目年处理污泥27.5万吨(按含水率80%计),年节约污泥填埋用地50亩,年发电3325万千瓦时。
二次污染治理情况
焚烧炉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镍及其化合物、铬、锡、锑、铜、锰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排放,均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危险废物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噁英排放浓度满足欧盟标准。
AO试剂仓、灰仓、渣仓、返料仓、塔前仓等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氨、硫化氢排放,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GB14554-19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污水总排口pH、COD、氨氮、SS、BOD5排放,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二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辛集市水处理中心进水水质要求。
厂界昼间噪声、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要求。
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情况
一期项目每年节约标煤1.42万吨,每年节约污泥填埋用地50亩。
污泥焚烧产生的炉渣,用于制作生态砖。
投资费用
一期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费用8880万,设备投资8500万
运行费用
一期项目物耗200万,能耗200万,人员工资200万,设备折旧费1000万,维修管理费24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