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案例名称
浙江丰登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水煤浆气化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
案例规模
年协同处置危险废物8.64万t,产4万t合成氨
工艺流程
各类危险废物按一定比例通入磨机中,与原料煤、添加剂水溶液共磨制浆,制得符合生产要求的水煤浆。将水煤浆通过高压料浆泵从气化炉顶部的水煤浆喷嘴喷入气化炉,高热值的废液还可通过水煤浆喷嘴的废液专用通道喷入气化炉。在气化炉内,危险废物中的有机物彻底分解为CO、H2、CO2为主的粗合成气,重金属固化于玻璃态炉渣中,Cl、S、N等元素主要转变为HCl、H2S和N2。粗合成气经洗涤、变换、脱硫、除杂等处理后,制得高纯度的产品气H2和CO2,粗合成气中的HCl最终以氯化物的形态转移至废水和炉渣中,H2S转化为硫磺回收利用。H2和N2经合成后制得符合要求的产品合成氨。气化炉炉渣作为原料生产砖、水泥等建材。气化炉黑水经压滤处理后产生的炭黑返回制浆工艺制备水煤浆,压滤后废水的80%返回喷入气化炉的急冷和排渣工序,20%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经生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污染防治效果和达标情况
每年处理固体废物8.64万t,固体废物中有机物彻底降解,重金属固化于炉渣中,S回收生产硫磺,N转变为氮气,Cl主要进入废水处理污泥。排放废水满足《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排放废气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作为原料制备建材,生产的建材满足建材质量标准及重金属浸出标准;气化炉产品液氨、工业液体二氧化碳、工业氢及氨水分别满足《液体无水氨》(GB536-88)、《工业液体二氧化碳》(GB/T6052-2011)、《氢气第1部分:工业氢》(GB/T3634.1-2006)及《工业氨水》(HG1-88-81)等相关产品质量标准。
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情况
现经营范围涉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中12大类别的危险废物,可处置医药废物、农药废物、精(蒸)馏残渣、有机树脂类废物和废碱等类别的危险废物,年处置能力可达8.64万t。危险废物可替代部分制浆煤和全部制浆水,年可节约标煤约1.3万t,节水约3.5万t,炉渣制备建材年节约天然建材生产原料约5000t。
投资费用
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约5000万元,设备投资约9000万元。
运行费用
年运行费用约1亿元,其中人员工资1500万元/年、设备折旧1500万元/年、维修管理费用1000万元/年、耗电8000万kWh/年,单位危险废物处理运行成本约为1200元/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