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案例名称
12000t/a锂离子电池高质资源化回收利用一期项目
案例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经济开发区产投产业园B2生产厂房
项目投运时间
2023-06-01 00:00:00
工艺流程
废旧电池通过输送机输送至撕碎系统,破碎至3-4cm尺寸大小,输送至干燥设备中去除电解液,再进入热解设备中去除PVDF等有机物,极片发生断层,通过分选工序即可获得较高纯度的黑粉、铜和铝,实现电池材料的相互解离。收集的三元电池黑粉再由输送系统送至焙烧系统中,添加适量反应物(氢气、活性炭、天然气、硫酸等),使黑粉中镍钴锰锂发生反应,在层状镍钴锰酸锂结构中的锂迁移至表面,便于后续湿法冶金分离。产生的废气经尾气处理系统后达标排放,确保回收过程的清洁环保。
污染防治效果和达标情况
颗粒物、二氧化硫、氯化氢、等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排放限值;二噁英排放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的限值要求;燃气锅炉废气颗粒物、SO2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重点区域燃气锅炉大气污染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NOx排放符合《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中NOx不高于50mg/m3的限值要求。
二次污染治理情况
颗粒物、二氧化硫、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非甲烷总烃、镍及其化合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排放限值;二恶英排放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的限值要求;燃气锅炉废气颗粒物、SO2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重点区域燃气锅炉大气污染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NOx排放符合《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中NOx不高于50mg/m3的限值要求。
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情况
据测算,每回收1吨充电电池,可节约标准煤19.2吨,回收有价金属0.79吨,减少水污染34万立方米,减少固体废弃物排放78万吨。折算后本项目每年可节约标准煤23万吨,回收有价金属0.95万吨,减少水污染40.8亿立方米,减少固体废弃物排放93.6万吨,为促进绿⾊经济发展,为推动我国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做出了积极贡献。
投资费用
总项目投资136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0万元,项目占地18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