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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引导社会力量和市县政府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十三五”期间,浙江省财政设立20亿元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转化引导基金主要通过与社会资本合资新设、以增资方式参与现有创业投资基金、与市县联合成立区域引导基金、对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子基金”等方式,投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等创业早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促使其转化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包括省级以上科技计划及其他事业单位产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装置及其系统等;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资本化,加大力度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转化引导基金主要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各级政府、民间、社会资金重点投资于信息经济、新材料、高端装备、清洁能源、节能环保、智能交通、现代农业、新药创制、精准医疗等新兴产业领域,基于4G+/5G的移动互联、大数据行业应用、特色产业智能制造、环境治理、新兴农业集成创新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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