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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声明

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平台”)由生态环境部组织和指导,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开发和运行。为保证平台规范、合法运营,提供便捷、全面、稳定的服务,本平台特发布如下声明:如果您使用本平台,您的使用行为将被视为对本声明全部内容的认可。

一、本平台发布的科技成果信息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由生态环境部组织研发的环境治理技术类和管理类成果,第二类是经专业机构按规范程序评估后发布的科技成果。

生态环境部组织研发的科技成果,其成果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由提供该成果的完成单位负责;在本平台发布的经专业机构评估的科技成果,该成果的评估结论由评估专家组综合评估后得出,评估结论属咨询意见,供使用者参考,不保证或暗示该科技成果在其它使用条件下都呈现与评估结果完全一致的技术性能,也不构成对该科技成果所涉及企业与产品的认证。用户在使用该科技成果时,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规章、标准和规范执行。

所有在本平台发布的科技成果,用户采用某项成果前,请对成果的应用效果进行详细考察,以判断成果的真实性及适用性,用户因采用本平台发布的成果信息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本平台不承担责任。

二、凡本平台发布的科技成果信息及所涉及的任何资料(例如文字、图片、标识、域名、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等)的版权均属本平台或作者所有。未经本平台明确书面许可,任何媒体、平台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仿造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三、本平台的版式和外观是依据内容而特别设计的,版权均属平台运营单位所有,未经本平台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拷贝、使用本平台的版式和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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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平台不保证与之相链接的各个平台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也不保证本平台材料的绝对准确性和完整性。我们可能在不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变更本平台的内容或在这些内容中介绍的技术及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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